各鎮人民政府,各街道辦事處,揚中經開區、高新區管委會,各參保單位、參保人:
根據省、市有關文件精神,結合《揚中市住院醫療保險辦法》征收比例要求,現將我市2019年度住院醫療保險繳費標準調整如下:
30周歲及以下每人每年950元調整為1050元;30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每人每年1050元調整為1150元;40周歲及以上,女55周歲及以下、男60周歲及以下每人每年1250元調整為1400元;女已年滿55周歲、男已滿60周歲的每人每年1500元調整為1700元。
2019年度住院醫療保險繳費工作自2018年8月1日起開始。
特此通知。
二0一八年七月三十日
抄報:市政府
轉自:揚中市人民政府網
日期: 2018/08/15